在公司3年,公司以效益不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整个部门只裁掉我一个人,并且没有向上级部门备案。我应该主张2倍赔偿金吗?三年时间内公司要求每天加班1小时,且没有加班费,合同上薪资结构是底薪+绩效+岗位补贴,实际上我拿的是月薪15000,加班费应该按哪个方式算。社保和公积金也是按当地最低工资缴纳,我是否可以主张补缴3年的社保和公积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未依法备案,且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你可以主张赔偿金。至于加班费,如果合同约定了底薪、绩效和岗位补贴,加班费应按合同约定的底薪计算。社保和公积金按最低工资缴纳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补缴。具体数额和程序,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3 11:5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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