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还在生产,要不了那多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裁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如果厂方未依法进行裁员,您可以要求厂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厂方拒绝支付或补偿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以便维权。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1 10:33:5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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