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主播,我在试用期期间因觉得不适合,没有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在当天下班之后提出离职公司经理同意了,说薪资下个月15号发,但是到了15号并未发薪,期间我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并未得到回复,在5.16号得到回复之后,公司已我未提前3天告知离职为由,说我违反劳动法,并要求我赔付公司损失,(人事加班招人,直播时长减少4小时,直播设备租金)实际发薪1380,需要赔偿公司损失1520,请问合理嘛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虽未提前三天告知,但公司经理已同意,这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以未提前告知为由要求赔偿损失,依据不足。首先,试用期本身是双方考察期,员工有权随时提出离职。其他,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再次,公司要求赔偿的项目和金额缺乏合理依据,未提前告知并不必然导致公司产生这些损失。最后,建议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工资发放和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2:0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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