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选择继续上班或解除劳动合同,都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若劳动者打算继续上班,应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之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此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可依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能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还能根据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无论做何选择,运用合法途径维权是关键。若大家在面对此类问题时,不清楚如何操作,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专业人员会为您提供详细帮助。
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否继续上班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劳动者有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的权利。
若选择继续上班,应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拖欠工资。
若不想继续工作,可依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除追讨拖欠工资,还能主张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
无论作何选择,劳动者都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在此情况下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选择继续上班,要注重留存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以及考勤记录,之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以此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3)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依法律规定,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能索要拖欠工资,还可主张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无论是决定继续上班还是离职,都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具体分析。
(一)若选择继续上班
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二)若不想继续工作
依据法律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外,还可按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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