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致民工工资被拖欠,解决办法如下:
-先与转包方、发包方协商支付工资,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
-有总承包单位的,协商无果可向其反映,总承包单位需清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会责令改正、处理违法。
-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注意在规定时间提出。
-不愿调解或不履行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
-涉及违法转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结论:
工程转包拖欠民工工资,可通过协商、向总承包单位反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等方式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当遇到工程转包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民工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转包方、发包方协商是较为直接的方式,保留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所以向其反映问题,总承包单位有义务清偿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程序,不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法院支付令和诉讼是司法途径,能保障民工获得应得工资。对于违法转包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追究转包方责任。若大家在工程转包拖欠工资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帮助。
1.工程转包拖欠民工工资可通过多途径解决。核心在于综合运用协商、向相关单位反映、投诉、仲裁、诉讼、举报等方式维护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先与转包方、发包方协商支付工资,同时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据。
-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无果可向其反映,总承包单位需清偿。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改正和处理违法行为。
-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涉及违法转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追究转包方责任。
法律分析:
(1)与相关方协商是解决工程转包拖欠民工工资的基础方式,保留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据,能在后续处理中保障自身权益。
(2)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义务清偿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向其反映情况是合理的维权途径。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借助行政力量责令相关方改正违法行为。
(4)申请劳动仲裁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方式。
(5)通过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是较为强力的维权手段。
(6)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法转包行为,可追究转包方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提醒:
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好各类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与转包方、发包方协商支付工资,同时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
(二)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商无果可向其反映,总承包单位需清偿工资。
(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改正和处理违法行为。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五)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六)涉及违法转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追究转包方责任。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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