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对建议
申请人务必重视仲裁庭审,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因个人疏忽错过庭审。若确实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及时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开庭。
(二)被申请人应对建议
被申请人不应轻视仲裁庭审,即使认为自身有理,也应按时参加庭审,积极举证和辩论。若无法到庭,要及时与仲裁庭沟通,说明合理理由,争取获得理解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1.申请人:劳动仲裁启动后,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若要再仲裁,需重新申请。
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裁决结果有法律约束力,被申请人要按结果履行义务,否则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论:
劳动仲裁启动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需重新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被申请人要按结果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到庭情况影响仲裁进程和结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擅自中途退庭,仲裁按撤回申请处理,若想维权需再次启动仲裁程序。而被申请人若出现同样情况,仲裁庭有权进行缺席裁决,裁决结果对被申请人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履行,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当事人应重视并遵守相关规定。若对劳动仲裁相关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劳动仲裁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未到庭后果不同。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此次仲裁结束,再次仲裁需重新申请。
2.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裁决结果对其有法律约束力。若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建议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确保能按时参加仲裁,避免无必要撤回申请。被申请人应重视仲裁,积极出庭答辩维护自身权益,若无法到庭应提前与仲裁庭沟通说明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方面,在劳动仲裁启动后,若收到书面通知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会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这就导致此次仲裁申请结束,若之后还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必须重新申请。
(2)被申请人方面,当收到书面通知后,若同样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有权进行缺席裁决。而且该裁决结果对被申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重视仲裁通知,按时参加庭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提前向仲裁庭说明并申请延期,避免不利后果。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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