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主张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法律赋予这种灵活用工形式的双方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这是为了适应其灵活特性,所以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然而,若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4 06:48:01 回复
咨询我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日均工作不超四小时、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双方任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灵活性强,赋予双方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能更好适应其特性。
2.虽然单位在正常终止用工时无需支付补偿,但如果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建议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违法行为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2026-01-24 06:29:4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具有灵活性特点。
(2)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契合其灵活特性。
(3)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张相应的赔偿。
提醒:非全日制劳动者要留意工资支付情况,遇到用人单位违法,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6-01-24 05:32:45 回复
咨询我
(一)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都有随时终止用工的权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结束用工关系,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6-01-24 03:42:05 回复
咨询我
1.非全日制用工中,双方任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2.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时算工资,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形式灵活。
3.法律让双方能随时终止合同,符合其灵活特性,所以解约时单位无需赔偿。
4.若单位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2026-01-24 02:1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