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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移交给公安后有什么步骤

余* 山东-济南 劳动仲裁咨询 2026.01.22 11:24:57 364人阅读

劳动仲裁移交给公安后有什么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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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要积极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自己掌握的相关证据和线索,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帮助查明案件事实。
(二)在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劳动者可以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三)若法院作出判决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义务,劳动者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2026-01-22 17: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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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移交公安,多是因案件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公安接收后先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是否立案。
2.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正式立案侦查,通过询问、收集证据等查明事实,侦查中可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3.侦查终结,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公诉。提起公诉的,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2026-01-22 16:1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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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劳动仲裁移交公安一般是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公安会经受理审查、立案侦查等流程,之后案件可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判决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仲裁案件涉及犯罪行为时移交公安处理。公安接收后先进行受理审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符合条件就正式立案侦查。在侦查中,公安有权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以查明案件事实。侦查终结后,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起诉,起诉后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系列流程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如果大家在劳动权益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2 14:4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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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移交公安,多因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公安受理后先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则立案侦查,通过询问嫌疑人、收集证据等查明事实,还可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侦查终结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全面审查后决定是否公诉,提起公诉则由法院审理判决,不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劳动者遇到欠薪等问题,及时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公安严格审查立案,确保侦查程序合法规范,提高办案效率。
3.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保证起诉质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4.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等犯罪行为的合力。

2026-01-22 13:3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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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移交公安,往往是因为案件触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公安接收后,第一步是受理审查,以此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2)当符合立案条件时,公安会正式立案侦查。在此阶段,会通过询问嫌疑人、收集证据等手段来查明案件事实。
(3)侦查期间,公安可根据情况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4)侦查终结后,若公安认为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若提起公诉,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提醒:劳动纠纷涉及犯罪时情况复杂,不同案件细节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针对性分析。

2026-01-22 13:17:27 回复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一: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二: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三:仲裁准备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四:仲裁审理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好,以下陕西省西安市劳动仲裁程序步骤是怎么样的答案西安劳动仲裁程序:一: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二: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三:仲裁准备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四:仲裁审理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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