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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转正员工离职需遵守提前30天告知公司的规定,若未履行此程序且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要求。
(2)损失赔偿范围较广,涵盖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从约定)以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这体现了对用人单位合理权益的保护。
(3)公司若要主张赔偿,需证明员工未提前离职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提供损失证据。这是公司行使索赔权的必要条件。
(4)公司不能随意以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克扣工资,但可就实际损失进行追偿,明确了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合法界限。
提醒:
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公司主张赔偿需有充分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9 19: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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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方面,转正后想离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避免因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已经未提前30天离职,要与公司积极沟通,了解是否造成损失及损失情况。
(二)公司方面,若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造成损失,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员工未提前离职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招收录用费用凭证、培训费用票据、生产经营受影响的具体数据等。同时,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应通过合法途径就实际损失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19 19:3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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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正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若给公司带来损失,要担责赔偿。
2.赔偿范围含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按约定)、直接经济损失等。
3.公司主张赔偿,需证明员工未提前离职与损失有因果关系,且提供损失证据。
4.公司不能因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扣工资,但能追偿实际损失。
2026-01-19 18:3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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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转正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担责,公司可追偿但不能克扣工资。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劳动者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致使用人单位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转正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就属于违规解除合同情况。损失赔偿涵盖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从约定)、对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不过公司要主张赔偿,得证明员工未提前离职和损失有因果关系,且要提供相应损失证据。同时,公司不能以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为由克扣工资,但能就实际损失进行追偿。如果遇到此类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9 16:4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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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担责。依据法律,劳动者违规解除合同致用人单位受损应赔偿。
1.损失赔偿范围涵盖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从约定)、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2.公司主张赔偿,要证明员工未提前离职与损失有因果关系,且提供损失证据。
3.公司不能因员工未提前30天离职克扣工资,但可追偿实际损失。
建议员工离职遵循提前30天告知的规定,避免不必要法律风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离职流程和证据收集机制,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9 15:21:5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