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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仅需按约定完成合理交接工作,超出范围的工作可拒绝,用人单位强迫属违法,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结束,劳动者无需再承担原单位劳动义务。若签单等工作是离职前未完成且在交接义务范围内,劳动者可配合;若是新业务或超出合理交接范畴,单位不能强制。若单位以不配合为由拖欠款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劳动者要保留好离职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来维权。用人单位强迫离职劳动者从事非约定工作违反劳动法律。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敢于拒绝,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3 05: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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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无需再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不过若签单属于离职前未完成且在劳动合同或离职协议约定的交接义务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劳动者可以配合。但若是新的业务行为或者超出了合理交接范畴,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履行。
2.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配合为由拖欠劳动报酬或其他应付款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期间,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离职证明、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3.用人单位通过强迫手段要求已离职劳动者从事非约定范围内的工作,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仔细审查交接事项是否在约定范围内,遇到不合理要求及时留存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按照约定处理离职交接事宜。
2026-01-13 04:1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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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者无需再承担原单位的劳动义务。
2.若签单是离职前没完成的工作交接内容,且在劳动合同或离职协议规定的交接范围内,劳动者可以配合;要是属于新业务或超出合理交接范围,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去做。
3.若单位以劳动者不配合为由,拖欠工资或其他应付款,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
4.劳动者要保留好离职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5.单位不能强迫已离职的劳动者做未约定的工作,这种行为违反劳动法律,劳动者有权拒绝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6-01-13 03: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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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结束,通常无需再承担原单位的劳动义务。
(2)对于离职前未完成且在交接义务范围内的签单等工作,劳动者可配合;但若是新业务或超出合理交接范畴的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履行。
(3)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配合为由拖欠报酬等款项,劳动者可采取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措施维权。
(4)用人单位强迫离职劳动者从事非约定工作,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拒绝并依法维权的权利。
提醒:劳动者要保留好离职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若遇到类似复杂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13 01:2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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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若签单属于离职前未完成且在约定交接义务范围内的工作,可配合;若为新业务或超出合理交接范畴,有权拒绝。
(二)用人单位以不配合为由拖欠劳动报酬等款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者要保留离职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
(四)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已离职劳动者从事非约定范围内工作,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合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026-01-13 01:08: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