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需满足岗位胜任标准明确具体且经员工确认、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未达标准并有客观证据支撑、用人单位履行法定程序这三项标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要制定详细书面的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培训、告知、员工签字等方式让员工知晓岗位标准。
-收集客观证据证明员工未达岗位标准,避免主观判断。
-针对不胜任员工进行聚焦技能短板的培训或与原岗位有关联且无侮辱性的调岗,若员工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达标,认定为最终不胜任。
1.明确岗位胜任标准并获员工认可。单位要制定书面的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清晰列出岗位的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方式。可通过培训、告知或让员工签字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该标准。
2.员工工作表现未达标且有客观证据。像绩效考核不通过、工作成果未达成目标,或者出现导致任务无法完成的失误等情况。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能凭主观感觉判断。
3.单位履行法定程序。对于被判定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要进行针对性培训或合理调岗。培训要针对员工的技能短板,调岗要和原岗位有关联且无侮辱性。若员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才能最终认定为不胜任工作。
法律分析:
(1)岗位胜任标准明确具体且员工确认是判定基础。用人单位要制定书面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涵盖职责、目标和考核方式等内容,通过培训、告知或签字等方式让员工知晓,这保证了员工对工作要求的清晰认知。
(2)员工实际表现未达标准且有客观证据是关键。像绩效考核不合格、工作成果未完成目标或有具体失误等客观证据,能避免主观判断,真实反映员工工作情况。
(3)用人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是必要条件。对不胜任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或合理调岗,培训针对技能短板,调岗具关联性且无侮辱性,经此仍无法达标才可认定最终不胜任。
提醒:用人单位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时,要严格遵循上述标准,确保各环节合法合规。员工若遇到相关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制定明确书面标准:用人单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清晰列出岗位的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方式,通过培训、告知或让员工签字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岗位胜任标准。
(二)留存客观证据:收集能证明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未达标准的证据,像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工作成果未完成目标、存在导致任务无法完成的具体失误等,保证证据客观真实。
(三)履行法定程序: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弥补其技能短板,或进行合理调岗,新岗位要与原岗位有关联且无侮辱性。若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可认定为最终不胜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需岗位胜任标准明确具体且经员工确认、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未达标准有客观证据支撑、用人单位履行法定程序(针对性培训或合理调岗后仍无法达标)。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有严格要求。首先,岗位胜任标准要明确具体,通过书面的岗位说明书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体现,还要让员工知晓,这是判定的基础。其次,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未达标准要有客观证据,像绩效考核不合格等,避免主观判断。最后,用人单位要对不胜任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或合理调岗,若经此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才能认定最终不胜任。在实际情况中,若遇到关于判定不胜任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2、对员工的考核。3、劳动者个人提出不适岗。4、特殊岗位劳动者经培训或考试后未达到规定要求。关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双方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后,劳动者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专业解答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在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或提前一个月通知。若用人单位提前通知了,则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了。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有具体的证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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