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要求本人调岗,本人签署了调岗申请表,但签署后发现新的岗位职责并未标注清楚,要求重新更改后再签,人力资源同意了,后我要求公司需补出一份调岗同意书,告知公司没有此文件,本人提出异议,但现在,要求按更改后的职责重新签署的调岗申请表人力资源并没有和本人重新签署,反而回复说本人前面签署的申请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求本人明天到新岗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那我提出异议的时候人力资源部是没有在表上签署的,那调岗流程就没有走完,且提出异议后,人力资源在表上手动更改后并无和本人确认就签署和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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