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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进行赔付

赵* 湖北-宜昌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0.18 12:10:29 430人阅读

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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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上述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3)当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合同终止赔付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2025-10-18 18: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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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要按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终止合同,需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5-10-18 16:3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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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否则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破产、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等情况致合同终止,也需按上述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补偿。

2025-10-18 15:1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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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终止赔付因情况而异,劳动合同期满在特定情形、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况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终止无需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反之则需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因破产、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合同,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一致。而当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如果大家在劳动合同终止赔付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8 14:27: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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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终止赔付分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无需补偿;反之则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导致合同终止,需按上述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中,提前了解赔付规则,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劳动者也应知晓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2025-10-18 13:50:2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补偿?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分终止情形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有六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没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此外,有些用人单位也会根据企业自身的传统及经济条件,主动向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在国外较为普遍,由于最初雇主在雇员离职时会握手相送,并会同时向员工支付一笔离职费,因此也被形象的称为“黄金握手”。在我国,即使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终止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了这笔费用,这种支付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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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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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满1个月未获员工明确回应,以及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在这四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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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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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遵循法规:满一年按实际工龄计,一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六个月按一年算,半月工资。如月薪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标准,不超过十二年,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2024.08.28 18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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