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双方都同意,也不能拒绝离婚冷静期,因为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
若想快速离婚并避开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不过,要通过诉讼离婚成功解除婚姻关系,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就要求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应保持理性和冷静,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时,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无论双方是否都同意,都不能拒绝该冷静期。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
(3)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若想快速离婚且避开冷静期,可选择诉讼离婚,但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提醒:协议离婚冷静期不可忽视,若选择诉讼离婚,需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同离婚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需遵循三十日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此期间要妥善考虑婚姻关系走向,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想快速离婚且避开冷静期,可考虑诉讼离婚,但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对方家暴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协议离婚有三十日冷静期,这是强制规定,双方都同意也不能跳过。
2.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不申请则视为撤回。
4.想快速离婚且避开冷静期,可诉讼离婚,但要证明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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