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社保人员死亡后,遗属可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职与退休人员死亡,其遗属均能领取这两项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依法继承。
2.遗属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领取赔偿。例如部分地区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为一定月数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情况确定发放月数。
3.建议遗属了解当地政策,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及时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政策宣传,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遗属权益。
法律分析:
(1)参加社保人员死亡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遗属均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丧葬补助金用于补助丧葬费用,抚恤金是对家属的经济抚慰。
(2)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该余额可依法继承。
(3)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不同地方计算方式有别,如有的地方丧葬补助金按一定月数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情况确定发放月数。
(4)遗属需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才能领取相应赔偿。
提醒:各地社保赔偿标准差异大,遗属申报时要按当地要求准备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或申报不及时影响赔偿领取,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要了解当地关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可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服务热线等渠道查询。
(二)确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依法继承余额。
(三)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按当地政策规定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如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
(四)遗属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避免错过领取赔偿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参保人员死亡后有赔偿。在职人员死亡,遗属能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前者补助丧葬费用,后者抚慰家属,标准各地不同。
2.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依法继承。
3.退休人员死亡,遗属也能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依当地政策,如有的地方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确定。
4.遗属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供证明,审核后可领赔偿。
结论:
参加社保人员死亡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遗属均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依法继承,遗属需及时申报并提供材料经审核领取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参加社保的人员死亡后,遗属能获得相应保障。在职人员死亡,其遗属可领取用于补助丧葬费用的丧葬补助金和给予家属经济抚慰的抚恤金,具体标准各地不同。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余额,该余额可依法被继承。退休人员死亡,遗属同样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像部分地区丧葬补助金为一定月数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情况确定发放月数。遗属需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就能领取相应赔偿。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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