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工厂上班,12小时倒班的,属第三方派遣,当时说的是21块钱一个小时,要做到下个发薪日,不然就降工价到16,我已经做了四十多天了,前两天气温高,车间很热,全身起疹子,而且痒,所以跟线长请两天假,第二天的时候就让我来厂办离职,而且工价也只16。
工厂让你办离职还降工价不合理。你因高温车间环境致病请假,属合理情况。你可与工厂协商,表明自己是因病请假,要求按21元每小时结算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搜集当时约定21元每小时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协议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2025-10-13 09:22:29 回复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变更工资必须由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你与工厂之前约定了 21 元每小时的工价,工厂单方面将工价降至 16 元,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违法的。
2025-10-13 15:51: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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