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经济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企业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企业经济裁员时优先留用上述三类人员,是有充分考量的。与企业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长期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用工关系,优先留用利于劳动关系稳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企业贡献大且依赖强,留用体现公平与稳定。家庭困难员工的留用则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企业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通知被裁人员并优先招用,也是为了保障被裁人员的再就业权益。若企业在裁员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员工对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企业经济裁员应优先保障部分员工权益并遵循后续招用规则。优先留用三类人员十分必要,与企业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已和企业建立稳定用工关系,长期服务企业,留用他们可维持劳动关系稳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企业发展贡献大且依赖企业,优先留用能体现公平与稳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留用他们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企业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要通知被裁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企业应严格落实这些规定,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员工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维权。
法律分析:
(1)企业经济裁员时优先留用三类人员有其合理性。与企业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长期服务企业,优先留用可使劳动关系稳定,避免频繁更换员工影响企业运营。
(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企业贡献大且依赖企业,优先留用他们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企业优先留用能展现社会责任,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4)企业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这保护了被裁员工的再就业权益。
提醒:
企业进行经济裁员时需严格遵循上述规定,若违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了解自身权益,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企业经济裁员时,应按规定优先留用三类人员,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和体现社会责任。留用与本企业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维持稳定用工关系;留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彰显公平;留用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保障困难家庭生活。
(二)企业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要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