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员工因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但用人单位解除需有充分证据,像绩效考核结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且要遵循法定程序。若未满足这些条件,构成违法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为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及时收集和保存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二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法律分析:
(1)员工因病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解除。
(2)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年限计算细致到六个月为界,不同区间补偿标准不同。
(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非随意而为,必须有充足证据,像绩效考核结果、工作任务完成状况等,以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
(4)用人单位还需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否则会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提醒: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重证据收集和遵循程序,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分析。
(一)用人单位若要因员工因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做到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二)要收集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像绩效考核结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避免违法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员工因病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同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单位要拿出充分证据,像绩效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3.单位需遵循法定程序,不然可能违法解除,要付两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专业解答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可申请岗位调剂。单位需根据岗位设定和薪酬准则,合理调整员工岗位和薪资。但任何职位降低或薪资减少,须有充分合理理由,否则违法。调整需满足:1)配合企业生产经营需求;2)薪资基本相当;3)非侮辱或惩罚性;4)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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