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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需要为六十岁以上员工支付解雇赔偿金?

ask****693 山西-太原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7.28 23:47:08 319人阅读

公司是否需要为六十岁以上员工支付解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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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规定,60岁以上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1.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解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按双方劳务合同约定处理。2. 对于未办理退休手续的60岁以上员工(如未缴满15年社保等情况),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此时解雇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建议先确认该员工是否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社保缴纳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建议通过协商方式处理解雇事宜,避免违法解除的风险。可以准备近12个月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材料备查。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可以补充说明员工的实际用工情况。

2025-07-28 23:5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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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96649条

一般来说,员工达到六十岁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解雇赔偿金。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看双方签订合同情况和解除原因。若公司违法解除,可能需赔偿。解决方案:先确认员工是否享受养老待遇,再看解除是否合法,有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2025-07-28 23:48:18 回复

凡确定为主导产业范围的市(区),并经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认定,同时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的企业,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按季度申请和补贴;新增岗位数量和人均实际缴费额度分月进行核算。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在每季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签署审核意见,填报企业上季度每个月的净增参保人数,以及新招用人员人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额度等。财政部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人社部门支出户,由人社部门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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