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公司一个月前告知员工因业绩不好,业绩一直未完成,员工每月扣20%基本工资作为惩罚,但是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并没有列明业绩不好员工会有扣基本工资的惩罚,而我的岗位只是售后服务,并未涉及业绩考核,我想问如果我向公司提出被迫离职,之后向仲裁提出请求,要求公司补齐工资并经济补偿,胜率大吗?
1、销售一般有提成的,如果没有完成销售的任务,就没有提成的奖金了,算是惩罚了;
2、也可以给个简单的体罚给个警示,比如做俯卧撑、长跑多少米之类的,这样不会有太对立的情绪,大家又融洽,员工十分情愿买单受罚的。
3、给予警告,三次警告后还不能完成的就记过,再不行就说明能力有限了,要给完不成任务的人换岗、降级、减少工资、或严重点就走人了。 完不成任务的处罚政策应该是公司在制定任务的时候就应该体现的,如果当时没有说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惩罚,那就没有理由处罚员工,以后做方案的时候考虑周全一点,或者现在就出新的补救政策,规定没有完成全年任务的如何处理;或者规定没有完成季度任务的如何处理等等。
现在业绩直接与工资挂钩,但是业绩不达标能否扣工资,还得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经给出个底薪,业绩是另外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但要是公司规定的达标的业绩远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的,公司员工还可以就协议的内容要求重新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下来的,就采取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通过调解、仲裁等有劳动部门介入的方式处理,要实在不行的就可以找法院起诉。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那么在业绩不达标时,用人单位不可以擅自根据规章制度克扣工资。若遭遇此情况,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通常上,关于业绩的问题,公司一般会跟劳动者在合同中说好,所以,劳动者在答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尽量明确里面的条款,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