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经和公司A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一次18/9--21/9,第二次21/9--24/9),现在已经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合我们续签,但是已经把我们转到B公司(A和B是一个法人,一套系统一样),目前社保和工资都是B发放。请问,我可以以被迫离职,要求公司给予N+1的经济补偿吗?未签合同的这段时间,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吗?
你好有法律问题吗看到你咨询法律问题可以帮你解决描述一下案情
2025-06-12 06:03:23 回复
可以主张权益。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就转到B公司,可视为被迫离职,能要求N + 1经济补偿。未签合同期间,可主张双倍工资补偿,因为法律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建议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6-11 23:15: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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