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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送达视为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赵* 山东-济南 劳动关系咨询 2024.10.01 08:00:36 494人阅读

解除劳动关系送达视为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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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用书面通知即可,只要劳动者亲自签字,就代表解约生效了。若没办法面递给劳动者,可以选择邮寄,按其留下的地址投递,收到日即为解约日。如邮寄不成功,退回邮件那天就是解约日。
另外,在公司公共区域张贴解约通知,过了合理时间也算送达。

2024-10-01 11: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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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儿就是这样,要是用人单位用书面的方式去告诉你的话,只要你亲自签字确认了,那就算是解除了。当然,假如说没有办法直接找得到你本人的话,就可以试着用快递的方式把通知给你,只需按你之前留下的那个地址发过去,然后等你收到的那一天,就算是正式解除了。万一你没在家,货被退回来了?也只要快递显示已经退件了,那么那个日期起,就同样算是你已经知道了解除这件事。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它自己的办公室、公告板这些地方公布了解除的通知,过了足够长的时间后,也是可以当作解除告知已经有效送达到你这儿了。

2024-10-01 11:0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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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要跟员工说声再见,跟他们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得用书面形式来告诉他们。这个书面形式就是发个邮件或者信给他们看,他们看到了就可以算是知道咱们解除了合同。要是咱们没法直接把信交给他们?那咱们就试试看邮寄起来,按照员工自己填写的住址寄过去,只要他们收到的那一天,就算是跟咱们分手了;但要是信件被他们拒收或者丢了?没关系,从收件人收到邮件后再次返回的那天开始,咱们就可以宣布和他们解约。再不行的话,就在公司的公告栏、墙壁上贴个告示告诉大家,没过几天了,这离咱们和员工说拜拜也就不远。

2024-10-01 10: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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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送达问题,如能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向劳动者进行通知,那么当劳动者签署确认之时便可以视作已经完成了解除程序。
然而,如果无法直接将书面文件送达到劳动者手中,则可以选择使用邮寄的方式,按照劳动者所提供的地址进行投递,并在其签收之日起视为已完成解除手续。倘若邮寄过程中出现退件情况,则应以退件邮件到达之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生效日期。
此外,在用人单位的办公场所、宣传栏等公众场合公开展示该解除通知,经过适当的期限之后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有效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4-10-01 09:2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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