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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可以攒着休吗

彭* 安徽-宣城 劳动保障咨询 2024.09.28 14:15:28 355人阅读

哺乳假可以攒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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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期间,每日哺乳时间段应被视为劳动者的工作区间,而并非法定的休息假期。故此,无法将所有哺乳假的日期累积起来进行休整。倘若用人单位强行统一安排全体员工集中休假,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非法操作。对于正在哺乳尚不满一周岁的幼儿的女性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其劳动空间或排布夜间加班任务。用人单位还应当保证在每天的实际劳动时间内,为这些处于哺乳期的女性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倘若女性生育多人子女的话,那么每再多哺育一名婴儿,每天应额外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2024-09-28 15:4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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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期间,无论是每天的喂奶时间还是晚上的喂养,都应被视为工作时间范畴,而并非享有休假的权利。因此,雇主不应该允许员工累积哺乳假进行统一休整。
值得注意的是,雇主如果强制要求员工集中休假,这种行为便视为非法。对于处于哺乳期且其所抚养的婴幼儿尚未满一岁的女性员工,雇主不能够延长她们的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工作。
同时,每位母乳喂养的妇女都会得到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生育了双胞胎甚至更多孩子的妇女,其哺乳时间每天还会额外增加一小时。

2024-09-28 15:4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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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哺乳期内的岗位安排仅仅只计算每天的哺乳时间作为工作时长,并不包括特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因此,不能将哺乳假累积起来进行集体调休。
如若用人单位对女员工集中安排休假,便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哺乳未满一岁婴儿的妇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容许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夜间作业。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每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内,为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劳动者准备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
另外,对于生育三胞胎及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每多哺乳1个婴儿/天,额外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4-09-28 14:4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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