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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因为老板欠你工钱就想马上辞职的话,那肯定行的。我们打工的当然应该拿到自己那份血汗钱了,如果他就是故意拖着不给,那这就是明目张胆地违法。到了这个地步,你完全有权利解除跟公司的劳动关系,而且也不用再提前告诉他们了。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尽量把那些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的东西都留下来,比如工资单啊、劳动合同什么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你自己的利益。
2024-09-25 13: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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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老板老不给你发工资,那你直接就可以跟他说拜拜了。每个工作的人都是理所应当地应该拿到他们该拿的那份钱,如果老板老是拖着不给,这就是严重违法劳动法的事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利跟老板说再见,而且也不用提前告诉他。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尽量把那些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留下来,比如工资单啊、劳动合同什么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你自己的利益。
2024-09-25 13:1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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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由于拖欠薪酬而选择离职,通常情况下是享有即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权力的。作为员工,有权利得到其应有的劳动报酬,然而,若雇主出现欠薪这一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劳动者便可依法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且无需事先向雇主进行任何通知。在此类状况之下,建议您尽可能地保留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工资单据、劳动合同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4-09-25 11:58: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