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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士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是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然而,请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总时长最多也只能达到二十四个月。当您再度从事工作之后,若再一次遭遇失业困境,那么之前所缴纳过的失业保险费将被重新开始计算,同时,再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亦可同先前尚未领取之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然而,总计时间仍然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4-09-17 14: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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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业达到满一年的情况下,是有机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在此过程中,您能够获取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整整24个月。若在恢复工作之后再度遭受失业,那么该时期内所缴纳的保险费用将重新进行核算,相应地,这次申请就业保险金的时长则可与此前应当享受到但未实际享受的那部分保险时间进行合并计算,然而,此处仍需注意,总共累积的时长不能超出24个月上限。
2024-09-17 14:0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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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您不幸因故失去工作长达一年份,可获得失业保险金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在失业期间所能享受到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假设您在此期间成功找到了新工作,但随后又再度失业,那么针对这次失职所能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的福利将被重新计算,同时,您之前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将与本次失业所能领取的期限进行统算。然而,请注意,无论进行何种算法,您总共能够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4-09-17 13:23: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