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进行失业保险上传事项时,务必准备以下所需附件资料:
首先,需要提交单位与您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书面文件;
其次,针对“终结备案审批表”,我们要求其中必须明确体现出单位与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解约或即将到期的事实;
第三,还需附上您的就职许可证;第四,申请失业救济金时必须提交的审批表格;
第五,社保转移凭证也请完整备妥;第六,户口簿及第七,身份证明文件也需要带来以供核对审查。
关于失业保险附件的传阅条件,请严格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向我们提供由用人单位开具的解聘劳动关系证明。接着,我们会为您审核并批准《终结备案核准表》,该表格需完整填写并包含您被解聘或劳动期限届满的信息。此外,您还需要向我们出示有效的就业证件以及全国统一印发的失业审批表。同时,需要将社会保障资金迁转单也附在文件材料中。最后,为了资信核查的目的,请将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提交。
2024-07-21 08:06:54 回复
解析:
若您需要上传失业保险所需的附件资料,请注意以下要求:首先,您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开具的与您解除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明文件;其次,您还需填写《终结备案审批表》,并在该表格中注明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合约到期的具体情况;此外,您还需出示就业证书;再者,您必须提交失业审批表;另外,社保转移单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最后,您仍需提供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专业解答失业保险金添加附件是指申请失业保险金时,需额外上传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填写完整的《终结备案审批表》、就业证书、失业审批表、社保转移单以及个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件。请确保资料齐全且准确,以便顺利申请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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