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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这并不是所谓的企业自主用工权,而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因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01-24 09:3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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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降薪员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因为这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并且你可以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要求公司对你们进行赔偿,
2018-01-24 09:2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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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12-30 13:54: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