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职场中,若贵司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补给,那么便可同时在两地缴纳相应费用。
根据现行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应,每位人士不可在同一时期内购买多于一份社会保险。
然而,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以地区为单位进行缴纳的且尚未实现全国网络化,这就导致了同一位人士在某一个时段内在不同的地区购买多重社会保险这一现象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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