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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帐户余额是怎么组成的

李** 广西-北海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28 14:27:00 400人阅读

养老保险帐户余额是怎么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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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解析:
养老保险账户内所统计的余额不仅包括当事人自行购买的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还包括按照国家公开披露且公示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出的相应利息收入。在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之中,有一部分会被纳入社会公共资源管理的统筹范畴,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则会被计入每位劳动者的个人账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4-28 14:29:00 回复

你好,账户余额不一定就是可用余额。法律依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华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是社保的账户余额,商业保险没有账户余额,一般是保险金赔偿。如果你指的商业保险的保险金:保险单没有指定受益人的,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带保险单、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领取。如果是指社保账户余额,继承人应当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分割协议、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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