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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实践中的劳动雇佣关系中,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所承诺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义务,多数情况下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完全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或是没有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实际需求,提供充足的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此等工作条件既包含了硬件设备(例如生产相关的工具器材),又囊括了软件设施(举例来说就是网络服务)。因此,导致劳动者无法顺利地展开正常工作,员工无法按照预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的客观事实。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4-04-08 15:4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