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现在有可以参加大病统筹。其中,只要你没有在单位上班,或者说没有单位替你缴纳保险,你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统筹就失去意义了,因为这些个人是缴纳不到,只有单位替你缴。剩下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三项,养老保险可以续交,医疗保险断四个月就续不到了,生育保险断两个月就续不到了,养老保险不管续交不续交,中间断没断过,只要买满15年就能享受待遇了,超过十五年只能说你以后的养老钱会拿到的多些,至于多多少我也不清楚,国家的政策到我们退休那会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必须连续买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过期不能续交,但个人觉得只要你还年轻,没超过三十岁,断交一年没什么,只是在你再次参保的时候缴满一年才能享受相关住院报销的待遇。有些利弊得失还要你个人主观上去衡量。如果还想了解更详细,建议你登录社保网去看看相关政策法规。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
【法律意见】
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2年,可以连续领取12个月失业金,领取标准各地社保局规定
符合领取条件的,离职后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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