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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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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失业金并不被视为单一实体或单位。
实际上,它关乎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法规条款,向那些符合申请资格的失业当事人按规定支付的最基本生活津贴,其主要旨在保障这些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必要的生活所需,从而避免因失去工作而沦为困顿无助、无人问津的状态。
然而,在实际申领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其中包括之前曾在依法注册备案并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供职达一整年之久,同时还需证明自身并非因个人主观意愿主动离职,这样才能顺利获得失业救济福利。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4-03-15 12:55: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