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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太少了,这时候怎么办

朱* 安徽-蚌埠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2.04 10:01:58 3113人阅读

我朋友刚刚大学毕业,最近在在就业的时候碰到了一个问题,请问竞业协议补偿金太少了,这时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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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太少了,这时候怎么办有如下回答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2017-12-04 10: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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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太少了,这时候怎么办有如下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施行)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7-12-04 10:0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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