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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拖欠工资是双倍赔偿吗

席** 四川-成都 工资福利咨询 2023.03.27 20:15:08 437人阅读

老板不发工资拖欠工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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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85条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而作出的惩罚,这种情况下,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可以同时享有的。

2023-03-27 20:16:08 回复

【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2、解除劳动关系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侵权处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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