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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签劳动合同
1、退休人员从理论上说已经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也不能成为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2、法院在处理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工争议时,对合同的定性是劳务关系由此可以得出,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能在停工留薪期内休息,关键要你是否超过停工留薪期,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停工留薪期或者参考相关依据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的天数,与正常生育所享受的产假天数一致。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专业解答在讨论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与雇佣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关系时,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这些人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或退休金,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劳务关系。然而,如果他们没有享受这些权益,并且满足了劳务关系的特征,例如受到雇主的管理并获得劳动报酬,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定为劳务关系。
专业解答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专业解答未签劳务合同可能违法,特别是退休后被聘者。尽管无强制劳动合同要求,但建议与雇主签订聘用协议,明确权责,以便在纠纷中采用民事调解或诉讼方式保护权益。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自动终止:到期自然终止;员工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雇佣关系结束;雇员死亡或失踪;单位违法被宣告破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关闭、解散;以及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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