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产假包括不包括寒暑假?如果不包含,有什么文件或法律可以证明,去教育局哪里请这个假?2017年的现在的哺乳假是怎么规定的?
老师产假不包括寒暑假。《劳动保险条例细则》限定,女工人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另据《国家教委关于女老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老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能够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事实上情况执行。 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工人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无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2020-12-10 17:37:22 回复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
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产假碰到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那么就要看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其次,关于产假顺延国家只有如下规定,
首先产假一般为90天,各地方政策不同。就重庆来说,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在一开始的90天休息中,包括你的工作日和休息日(一般都是双休日),但是当在休息晚育假的30天的时候,在这30天中如果碰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比如十一的3天,那么这3天在30天休满后要补给你。 所以您说的重庆教师产假规定还是按照重庆产假规定来的,至于您的具体情况还是问您所在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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