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养老保险滞纳金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
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养老保险滞纳金即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在欠缴养老保险或者是缴款逾期后产生的费用。因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最低年限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参保人在没有缴纳最低年限时需享受养老保险则必须补缴养老保险,缴纳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即单位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金额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应当按时向市或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单位应当按月预先将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足额存入本单位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该账户按月征收工伤保险费。政策依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9号)第六条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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