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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未满一个月,单位要求员工交社保,合法么

周** 新疆-伊犁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4.02 01:11:28 327人阅读

入职未满一个月,单位要求员工交社保,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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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2021-04-02 01:12:28 回复

离职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离职种类: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离职管理的审批权限:一、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员工离职事项。审核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二、集团公司总裁: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以下员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员工的离职事项。三、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部长的离职事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公司破产孕妇员工赔偿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说的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您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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