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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瑜伽馆的预售工作 做了14天被

ask****978 重庆-大渡口区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1.12 16:30:02 391人阅读

我做了一个瑜伽馆的预售工作 做了14天被行政总监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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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预售人员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11-12 16:3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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