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一家行政机关上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好处费,现在被警察带走了,所以想,请问一下,贪污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啊?
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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