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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孕期、哺乳期、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医院出具证明,持证明请假。除了正常的孕检外,怀孕的女职工需要请假休养的,仍然要根据正常的请假流程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这时,用人单位是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怀孕的女职工有以下请假要求:
1、请病假,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休假证明书;
2、请事假,需要得到单位的准许,否则可能构成旷工。
3、请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
2020-09-30 07:5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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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能再医院开出病假单就按病假算。如果开不出病假单,那就只能按事假算。要看你公司的制度,病假是扣多少比例,事假是扣多少比例,一般这个比例会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定,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扣的比例就越小。
2020-06-20 17:4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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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020-06-20 17:38: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