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是一名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护士,身体状况差,现怀孕2个月,经医院检查说不能劳累,建议保胎,向医院请假院长和护士长医不同意,还安排上夜班,孕妇怀孕晕倒请假休息符合法律吗?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对于怀孕期的妇女,单位只能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果有医生开病假条建议休息,单位应该准许。
2020-03-22 11:0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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