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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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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836人看过
导读:郑州离婚房子过户费只涉及到工本费,一般是80元,如果要办析产公证,还需要额外几百元公证费用。析产的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的析产。因此,离婚的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的手续。按照有关的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的税费。

郑州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一、郑州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二、婚姻法对离婚房子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综上所述,房子过户会涉及到一些税费,如果是离婚过户,双方可以免交大部分费用,过户费用也就是房产证工本费。离婚房子分割是有法律条款规定的,针对多种情况,新婚姻法做出了说明。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都主张拿到房子,可以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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