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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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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661人看过
导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限定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因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注销机动车行驶证。饮喝酒后行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捕,并处五千元罚金。

马鞍山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对于酒后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推动了各省市严格整饬酒驾,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不断下降,在法律政策的打击下,虽然酒后驾驶行为大幅减少,但仍有少数人存侥幸心理酒后上路。在某些地区,酒后驾驶行为仍旧是法治社会建设途中的大障碍。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酒后驾驶行为时有发生。那么马鞍山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一、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限定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因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注销机动车行驶证。饮喝酒后行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捕,并处五千元罚金,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饮喝酒后行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意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行驶证,终生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限定 酗酒行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五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酗酒行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注销机动车行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十年内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后,不得行驶营运机动车。酗酒行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意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行驶证,终生不得再次获到机动车行驶证。

二、安徽省马鞍山醉驾处罚标准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处罚依据:《办法》第68条,违反条款:《法》第91条)

(一)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300元罚款。代码:1604,记6分)。

(二)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元罚款。(代码:1605,记6分)

(三)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代码:1702,记12分)

(四)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代码:1703,记12分)

(五)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代码:5049)

可以了解到,马鞍山醉驾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不仅有罚款处罚,更有可能终身无法再获取驾驶证。更重要的是,醉驾也会危害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小编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开车不喝酒,这是一种对自身以及他人生命的尊重。况且如今叫代驾也方便,千万不要冒着生命危险醉酒驾车,详细问题欢迎资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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