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融资借款 >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5 · 1126人看过
导读: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责任:出租方需按承租方要求购买并租赁物品,卖方需向承租方交付物品,承租方接收物品并享有相关权益。租赁物须为实体、可分离使用权的非消耗性财产,并排除个体消费者使用的消费品。这些规定确保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针对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及担当方面,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出租方需根据承租方指定的出售方和选定的租赁物品,负责订立买卖合同

其次,作为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卖方须遵照约定,将标的商品交付至承租方手上。

最后,当承租方收到标的商品后,将会拥有与之相关的购买者所有权利。

具体来说:

(1)租赁物必须为实体财产,而非无形财产,因为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均无法构成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必须在使用权上具备可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特性,若其使用权与所有权无法分离,那么就会违背融资租赁的基本交易属性,从而导致该项目难以发展;

(3)租赁物必须为非消耗性物品且可反复使用;

(4)租赁物绝不能是个体消费者所使用的消费品,这是因为现下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方并不涵盖自然人,也就是说,个人消费品在法律层面上也是无法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四十四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七百五十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二、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系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继续性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融资借款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融资借款最新文章

遇到融资借款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