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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开庭原告怎么念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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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3701人看过
导读:一般来说,开庭之后原告是需要念起诉状的,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程序来的,念这个起诉状只需要按照所拟定好的起诉状清楚的念出里面的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部分就可以了,内容太多的话也是简要概括一下。
一般开庭原告怎么念起诉状

一、开庭原告怎么念起诉状

1、原告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程序。

2、宣读起诉书一般是只需要讲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部份。对于内容太多的,可以只读一下小标题,有所侧重的详细宣读。因为接下来还有程序可以让诉讼人就内容详细解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开庭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综上所述,对于一个案件如果开庭审理的话原告和被告是尽量要到场的,而且还要参与其中的,具体原告还要按照规定来念起诉状的,当然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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