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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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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209人看过
导读: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一般都是律师,即使委托了离婚代理人的话,当事人还是必须要出庭的,除非是有特殊原因并且已经获得人民法院的同意才可以不出庭的。否则人民法院可以缺庭判处。
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是谁?

一、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是谁?

诉讼离婚委托代理人一般都是律师,即使委托了离婚代理人的话,当事人还是必须要出庭的。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另外,在诉讼离婚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委托律师代为代理离婚案件诉讼事宜,但案件开庭时,离婚案件当事人也应当到场。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的话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中的婚前财产的就不能进行分割。在分割的时候还应该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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