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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改变林地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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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4545人看过
导读:私自改变林地性质的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当事人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农村承包林地的,应当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里面对林地使用有严格规定,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比如将林地用于建设用地等。
私自改变林地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私自改变林地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

是无效的,并且可能会产生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土地性质变更必须经由地方国土资源局同意并批准才可以,私自变更是不行的。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土地承包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综上所述,村民可以承包林地用来发生种植业,需要和村集体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在这样合同里面,对承包期限、费用、林地位置范围、违约责任等规定清楚,如一方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则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还可能会被土地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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