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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毁三方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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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3966人看过
导读:应届毕业生如果三方都签订了违约金的存在,那么就应该要缴纳这笔费用;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应届毕业生毁三方要违约金吗?

一、应届毕业生毁三方要违约金吗?

约定了就应该要缴纳违约金;

其实《三方协议》本来是出于保护大学生就业利益的一个方法,各方(学校、企业和学生)都有义务维护起法律效应,《三方协议》只是一种约定,并不适合劳动法,比较接近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当然,企业也不能因此而漫天要价,要求应届生支付高额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相关法规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三方协议一般是针对于和学校、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文件,对于这份协议只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签订的那么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管谁违反了其中的条例都应该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来做事情,包括劳动者,所以,只有好好的履行才不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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