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
卓国桃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早期在大型外资医药、地产企业任职,迄今有9年的全国知名律所执业经历,擅长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独自处理了400多起房产、合同、婚姻家事案件。曾为厦门地铁、福建南方路机、杏林建设、新新地产多家国企、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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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的心肌梗塞与职业活动无直接关系,雇主不应负责赔偿。但如与工作环境和内容有关,雇主需承担责任。需进行工伤鉴定以明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因公出差受伤等。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也属工伤。其他情形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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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认同您的观点。如果公司直接扣除工资,您应该坚决要求补发。若公司未补发,您可以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此过程中,务必保留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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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包过程中,发包方若将项目转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需承担工伤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导致劳动者受伤,需连带赔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若违法转包或分包业务给无资格者,致劳动者工伤死亡,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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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见习期内解约,需遵循实习协议规定的通知时限,提前书面通知雇主。如协议未明确,应尽早合理通知。正式员工通常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则提前三天即可。遵守规定,确保双方权益。